http://iphoto-tw.blogspot.com/2010/02/12kite20100430.html
截止日期:2010.04.30
活動主旨:
希望藉此活動傳遞幼兒學習的「趣味性」與「活潑化」的概念,融入現今台灣4~6歲小朋友的學習過程,促進幼兒英語學習過程中師生與親子一同協作互動的效果。
活動對象:
全國4~6歲小朋友(幼稚園中班至國小一年級)
活動費用:
免費
活動內容:
運用著色報名表進行著色,替KITE娃娃與可愛的動物著上漂亮的顏色,同時也可發揮創意繪畫出童趣的圖像。
使用材料:
a.第12屆KITE全國幼兒英語分級檢定簡章內頁,亦可自行影印使用。
b.著色內容與工具無任何限制。活動時間:
活動報名時間 - 2010/02/09-2010/04/30
公開票選時間 - 2010/05/04-2010/05/31
票選得獎公佈 - 2010/06/11
寄發獎品時間 - 2010/06/29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100號12樓 KITE著色比賽活動小組收】(第12屆kite報名截止前,可連同檢定報名表一同寄出)。
活動說明:
•凡上傳稿件者,務必留下完整基本資料。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
•單次比賽投稿作品件數不限,但各獎項之中獎人不得重複。
•如得獎人個人資料填寫不清或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或使獎品無法送達或退回,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若有不當的網路灌票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投票票數與抽獎資格,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或啟動重新計票之機制。
•主辦單位保留擴大、取消、終止或對規則作出修改之權利。活動修改訊息將於師德網站上公佈,將不另行通知。活動如發生任何爭議,概以主辦單位之決定為準。
更多資訊:
•第12屆KITE森林探險趣創意著色比賽
•著色報名表 (JPG)
標籤: 2010, [4月], [國內], [比賽], [繪畫], 兒童, 國中, 幼稚園, 網路, 著色, 資格限制 位於 下午8:08 張貼者: sha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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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獎品
獎 項
獎 品
名 額
冠軍人氣小寶貝
價值$1,500的精美禮物乙份與獎狀一張
1名
亞軍人氣小寶貝
價值$1,000的精美禮物乙份與獎狀一張
1名
季軍人氣小寶貝
價值$500的精美禮物乙份與獎狀一張
1名
佳作人氣小寶貝
精美禮物乙份與獎狀一張
10名
投票獎
可愛記事本乙本
30名
備 註
1.以稿件為單位累計票數
2.投票獎不得與個人獎項重複
評選方式:
1.第一關評選(60%):
2010/05/04-05/31開放網路投票,民眾可以投給自己喜歡的作品。
2.第二關評選(40%):
2010/06/02-06/08由主辦單位聘請之評審團共同評選,評審內容包括:色彩豐富性
、作品創意度、著色素材的多元性與作品名稱與作品的契合性。
※ 投票獎--電腦抽獎方式隨機選出30名參加投票之民眾
獎項公佈時間:2010/06/11公佈於網站上,並將得獎作品放置『荷包蛋課啦部』
獎項寄發時間:以電話方式告知得獎者,並在2010/06/29以掛號寄出
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4/15][15萬]2010 台北國際藝術評選賽
.http://iphoto-tw.blogspot.com/2010/02/2010-20100415.html
截止日期:2010.04.15
報名截止日:
2010年4月15日(以郵戳為憑)
壹、活動宗旨:
無論是活潑、創新、無厘頭,或是傳統、學院、寫實風,都能有表達自我的一片天。
貳、主辦單位:
影響力藝術中心
參、報名資格:
全球年滿18歲以上的藝術創作者
肆、參賽辦法:
一、初審送件:
1.請至影響力藝術中心官網 http://www.xpgallery.com.tw/ 下載報名簡章。
2.參賽者須提供13 x 18㎝參賽作品相片,不足之處可加黑底。相片正面下方請標明:藝術創作者之姓名、畫名、尺寸、媒材。
3.參賽者須提供參賽作品TIF圖檔光碟(CMYK,300dpi,21×29cm)。
4.請於2010年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所有送件資料(報名簡章、相片、光碟)以掛號郵寄或快遞寄達影響力藝術中心(台北市10682信義路四段98號1樓 黃昭穎 先生收)。
二、複審送件:
1.初審入圍作品公佈日:2010年5月15日。
2.初審入圍作品公佈於影響力藝術中心官網 http://www.xpgallery.com.tw/。
3.請於2010年5月21日至31日間(週日不收件),將通過初審之入圍作品送至影響力藝術中心(台北市10682信義路四段98號1樓)參加複審。
4.入圍作品需有背勾以便懸掛。
5.作品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伍、作品規格:
一、主題:不限。
二、項目:平面作品,媒材不拘(不含電腦輸出、攝影、錄像、水墨)。
三、規格:不可大於163㎝×高240㎝。
四、件數:限2幅。
陸、參賽規則:
一、送審作品以兩幅為限。
二、須為2009年4月以後創作之作品。
三、如有以下情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及損害:
1.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2.作品由他人代筆或相關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3.作品不願展出者。
4.作品曾經參加其他公開比賽得獎或公開展覽。
5.作品同時參加其他公開比賽。
柒、評審: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藝術界各領域專家擔任評審,負責評審工作。
二、初審審查參賽作品之TIF圖檔或相片;複審審查參賽作品之TIFF圖檔、相片或原作,由評審依實際需要決定之。
三、複審選出最高藝術成就獎一名、大賽金牌獎一名、新銳藝術家特別獎五名;各獎項若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後從缺。
四、評審重點:創新之當代藝術精神、作品之創意與獨特性、技巧與鋪陳、社會效應。
捌、獎勵方式:
一、最高藝術成就獎一名:收購獎金新台幣15萬元整(主辦單位另與得獎者簽訂收購合約,並依法代扣所得稅)、獎座、證書,並成為大師當代藝術有限公司年度簽約藝術家。
二、大賽金牌獎一名:收購獎金新台幣7萬元整(主辦單位另與得獎者簽訂收購合約,並依法代扣所得稅)、獎座、證書。
三、新銳藝術家特別獎五名:獎座、證書。
四、入圍者頒發入圍證書。
玖、頒獎、展出、銷售與取件:
一、2010年7月3日舉辦頒獎茶會,頒獎表揚。
二、展覽:
1.入圍作品將於7月1日至8月5日展出。
2.最高藝術成就獎得主擇期於台北舉辦個展,並須額外提供兩幅作品,由主辦單位將此兩幅作品送至美國紐約展出一個月。
3.大賽金牌獎得主擇期於台北舉辦個展。
4.新銳藝術家特別獎得主擇期於台北舉辦聯展。
5.主辦單位將另與參展者就展出細節簽訂展覽合約。
三、銷售:所有參展作品須可供銷售,報名表上所填寫的售價需內含50%的銷售佣金,主辦單位將另與參展者訂定代售合約。
四、取件:展覽結束後,參賽者須於2010年8月16日至20日期間內取回作品,並自付運費。逾期未領者,每件每日收取新台幣500元之保管與儲藏費。至2010年9月5日仍未領回作品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處分該作品,參賽者不得異議。
拾、權責:
一、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得將入圍與得獎之作品公開展示、重製及出版相關文宣、刊登於藝術相關雜誌及網站,或於其他媒體報導。
二、參賽者應保證送件作品無違反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使用他人著作權者,應自行取得合法授權;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參賽者應自行負責,如因此致主辦單位蒙受損害,參賽者並應負賠償責任。
拾壹、附則:
一、參賽者於報名簡章上簽名後,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定後,另行公布。
截止日期:2010.04.15
報名截止日:
2010年4月15日(以郵戳為憑)
壹、活動宗旨:
無論是活潑、創新、無厘頭,或是傳統、學院、寫實風,都能有表達自我的一片天。
貳、主辦單位:
影響力藝術中心
參、報名資格:
全球年滿18歲以上的藝術創作者
肆、參賽辦法:
一、初審送件:
1.請至影響力藝術中心官網 http://www.xpgallery.com.tw/ 下載報名簡章。
2.參賽者須提供13 x 18㎝參賽作品相片,不足之處可加黑底。相片正面下方請標明:藝術創作者之姓名、畫名、尺寸、媒材。
3.參賽者須提供參賽作品TIF圖檔光碟(CMYK,300dpi,21×29cm)。
4.請於2010年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所有送件資料(報名簡章、相片、光碟)以掛號郵寄或快遞寄達影響力藝術中心(台北市10682信義路四段98號1樓 黃昭穎 先生收)。
二、複審送件:
1.初審入圍作品公佈日:2010年5月15日。
2.初審入圍作品公佈於影響力藝術中心官網 http://www.xpgallery.com.tw/。
3.請於2010年5月21日至31日間(週日不收件),將通過初審之入圍作品送至影響力藝術中心(台北市10682信義路四段98號1樓)參加複審。
4.入圍作品需有背勾以便懸掛。
5.作品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伍、作品規格:
一、主題:不限。
二、項目:平面作品,媒材不拘(不含電腦輸出、攝影、錄像、水墨)。
三、規格:不可大於163㎝×高240㎝。
四、件數:限2幅。
陸、參賽規則:
一、送審作品以兩幅為限。
二、須為2009年4月以後創作之作品。
三、如有以下情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及損害:
1.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2.作品由他人代筆或相關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3.作品不願展出者。
4.作品曾經參加其他公開比賽得獎或公開展覽。
5.作品同時參加其他公開比賽。
柒、評審: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藝術界各領域專家擔任評審,負責評審工作。
二、初審審查參賽作品之TIF圖檔或相片;複審審查參賽作品之TIFF圖檔、相片或原作,由評審依實際需要決定之。
三、複審選出最高藝術成就獎一名、大賽金牌獎一名、新銳藝術家特別獎五名;各獎項若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後從缺。
四、評審重點:創新之當代藝術精神、作品之創意與獨特性、技巧與鋪陳、社會效應。
捌、獎勵方式:
一、最高藝術成就獎一名:收購獎金新台幣15萬元整(主辦單位另與得獎者簽訂收購合約,並依法代扣所得稅)、獎座、證書,並成為大師當代藝術有限公司年度簽約藝術家。
二、大賽金牌獎一名:收購獎金新台幣7萬元整(主辦單位另與得獎者簽訂收購合約,並依法代扣所得稅)、獎座、證書。
三、新銳藝術家特別獎五名:獎座、證書。
四、入圍者頒發入圍證書。
玖、頒獎、展出、銷售與取件:
一、2010年7月3日舉辦頒獎茶會,頒獎表揚。
二、展覽:
1.入圍作品將於7月1日至8月5日展出。
2.最高藝術成就獎得主擇期於台北舉辦個展,並須額外提供兩幅作品,由主辦單位將此兩幅作品送至美國紐約展出一個月。
3.大賽金牌獎得主擇期於台北舉辦個展。
4.新銳藝術家特別獎得主擇期於台北舉辦聯展。
5.主辦單位將另與參展者就展出細節簽訂展覽合約。
三、銷售:所有參展作品須可供銷售,報名表上所填寫的售價需內含50%的銷售佣金,主辦單位將另與參展者訂定代售合約。
四、取件:展覽結束後,參賽者須於2010年8月16日至20日期間內取回作品,並自付運費。逾期未領者,每件每日收取新台幣500元之保管與儲藏費。至2010年9月5日仍未領回作品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處分該作品,參賽者不得異議。
拾、權責:
一、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得將入圍與得獎之作品公開展示、重製及出版相關文宣、刊登於藝術相關雜誌及網站,或於其他媒體報導。
二、參賽者應保證送件作品無違反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使用他人著作權者,應自行取得合法授權;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參賽者應自行負責,如因此致主辦單位蒙受損害,參賽者並應負賠償責任。
拾壹、附則:
一、參賽者於報名簡章上簽名後,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定後,另行公布。
[4/3][20萬]彰化縣「第11屆磺溪美展」
第十一屆磺溪美展
彰化縣「第11屆磺溪美展」,開始徵件!為鼓勵藝術創作,由彰化縣文化局辦理的「第11屆磺溪美展」,開始徵件了。歡迎具有中華民國國藉,對藝術創作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加。
彰化縣磺溪美展,自民國89年開辦以來,收件數從第一屆的337件,到第10屆的1,128件,逐年增加。彰化縣文化局為了鼓勵更多藝術家參與創作,從去(98)年起,將「磺溪獎」獎金,從新台幣8萬元,提高為新台幣10萬元。另外,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為了鼓勵青年學子勇於創作,特別與文化局共同增設「全興獎」,由每類別優選獎中,各挑選一位,除由文化局頒發優選獎金2萬元外,其作品由全興文教基金會永久典藏,並由該會再頒發典藏費新台幣8萬元。
第11屆磺溪美展,共徵件六大類,分別為:攝影類、立體工藝類、平面數位藝術類、書法篆刻類、油畫水彩類及水墨膠彩類。即日起,參賽者可於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員林演藝廳服務台,或彰化縣政府服務台索取簡章,或上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磺溪美展下載使用。
彰化縣文化局特別感謝全興文教基金會,自民國94年起,每年贊助新台幣100萬元整,支持本活動相關經費。全興關係企業,位於彰化縣花壇鄉,主要為汽車座椅及機車座墊等專業開發製造廠,是全國具知名績優企業,在不景氣的環境中,還能夠挹注彰化縣藝文活動,投資文化領域,協助推廣文化事業,文化局特別感謝該基金會,樹立彰化縣企業與政府合作的典範,並嘉惠藝術人口。
第11屆磺溪美展,收件日期為:3月22日至4月3日,以郵戳為憑。本人親送者,請於收件期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送至彰化縣文化局三樓視覺表演科,地址: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00號,逾期恕不受理。
承辦單位:視覺表演科 顧玉琴 電話:(04)7250057分機314
新聞連絡人:藝文推廣科 施順騰 電話:(04)7250057分機378 手機:0912-631578
http://www.bocach.gov.tw/county/cht/exhibition.jsp
彰化縣「第11屆磺溪美展」,開始徵件!為鼓勵藝術創作,由彰化縣文化局辦理的「第11屆磺溪美展」,開始徵件了。歡迎具有中華民國國藉,對藝術創作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加。
彰化縣磺溪美展,自民國89年開辦以來,收件數從第一屆的337件,到第10屆的1,128件,逐年增加。彰化縣文化局為了鼓勵更多藝術家參與創作,從去(98)年起,將「磺溪獎」獎金,從新台幣8萬元,提高為新台幣10萬元。另外,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為了鼓勵青年學子勇於創作,特別與文化局共同增設「全興獎」,由每類別優選獎中,各挑選一位,除由文化局頒發優選獎金2萬元外,其作品由全興文教基金會永久典藏,並由該會再頒發典藏費新台幣8萬元。
第11屆磺溪美展,共徵件六大類,分別為:攝影類、立體工藝類、平面數位藝術類、書法篆刻類、油畫水彩類及水墨膠彩類。即日起,參賽者可於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員林演藝廳服務台,或彰化縣政府服務台索取簡章,或上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磺溪美展下載使用。
彰化縣文化局特別感謝全興文教基金會,自民國94年起,每年贊助新台幣100萬元整,支持本活動相關經費。全興關係企業,位於彰化縣花壇鄉,主要為汽車座椅及機車座墊等專業開發製造廠,是全國具知名績優企業,在不景氣的環境中,還能夠挹注彰化縣藝文活動,投資文化領域,協助推廣文化事業,文化局特別感謝該基金會,樹立彰化縣企業與政府合作的典範,並嘉惠藝術人口。
第11屆磺溪美展,收件日期為:3月22日至4月3日,以郵戳為憑。本人親送者,請於收件期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送至彰化縣文化局三樓視覺表演科,地址: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00號,逾期恕不受理。
承辦單位:視覺表演科 顧玉琴 電話:(04)7250057分機314
新聞連絡人:藝文推廣科 施順騰 電話:(04)7250057分機378 手機:0912-631578
http://www.bocach.gov.tw/county/cht/exhibition.jsp
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
[4/16][20萬]臺中市第十五屆大墩美展
[4/16][20萬]臺中市第十五屆大墩美展簡章
臺中市第十五屆大墩美展簡章 99.02.12
送退件及評審時間:
項 目
收 件 時 地
退 件 時 間
評 審 日 期
備 註
初審
99年4月9日至16日
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預定5月下旬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複審
99年6月12日 至14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
未入選者退件:
99年6月25日至26日
上午9 時至下午5時
預定6月下旬
請依時間辦理送、退件,非親自送、退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平面框作請於正面加裝壓克力板,背面加裝木板保護,立體作品請附堅固木箱安全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逾期退件者,承辦單位得全權處理。
大墩獎評審
99年7月9日至10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
99年7月16日至17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預定7月中旬
附加檔案: 台中市第15屆大墩美展簡章-990210.pdf
台中市第15屆大墩美展送件表-990210.doc
臺 中 市 第 十五 屆 大 墩 美 展 簡 章 99.02.10
一、目的:為提昇藝術創作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臺中市文化局、第十五屆大墩美展籌備委員會
三、參賽資格: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一)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得跨類參賽,但每類限送壹件。
(二)參賽作品為抄襲、臨摹、冒名頂替他人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
(三)曾在公開徵件美展之比賽中得獎、入選展覽過之作品(含連作中之部份作品)不得參賽。
四、類別及規格:
01、工藝:型式不拘,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相片。
a、平面作品:裝裱後長、寬皆不得超過200公分。
b、立體作品:長、寬、高皆不得超過100公分。編織類長不得超過200公分(裱於圖板者尺寸同平面作品之規定);精細作品應加墊座,並用壓克力盒(長、寬、高皆不得小於20公分)裝妥固定。
02、雕塑(含立體複合媒材):每件作品長、寬、高限30~240公分,重量200公斤以上者,參賽者應全程自行搬運、佈置;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須貼組裝完成相片。
03、數位藝術:請參照第五條「參賽方式」之相關規定。
04、攝影:裝框前作品長邊限20~24英吋(50~61公分),短邊不得小於10英吋(25.4公分)。
05、版畫:4開以上,裝框後不得超過176公分142公分。
06、水彩:對開以上,裝框後不得超過176公分142公分。
07、油畫(含壓克力、複合媒材):50號以上、80號以下,裝框後不得超過176公分142公分(框以5公分以內為宜)。
08、膠彩:50號以上、80號以下,裝框後不得超過176公分142公分。
09、篆刻:請參照第五條「參賽方式」之相關規定。
10、書法:直式對聯或中堂,畫心限對開以上且不得分割,連框裝裱或卷軸不得超過230公分120公分。
11、墨彩:畫心限對開以上,連框裝裱或卷軸不得超過230公分150公分。
※04~11各類作品必須精細裝裱完整(玻璃裝裱不收)。
五、參賽方式:
(一)初審: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掛號郵寄「40359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臺中市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收,信封註明「參加臺中市第十五屆大墩美展○○類」參加初審。
1、送件表:詳細填寫相關資料、貼附作品照片(數位藝術類貼附輸出之圖片);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照(圖)片: a、參賽作品之照(圖)片810吋一張(照片務求清晰,貼附於送件表)。 b、工藝類、雕塑(含複合媒材)類皆須另加作品頂、左、右、背面等不同角度之810
吋照片各一張。 c、攝影類作品之照片可格放或經電腦後續處理為長邊10~12英吋,短邊不得小於5英
吋。 d、書法類另加細部(放大)照片810吋一張。 e、篆刻類以閒章為主,並以參賽作品之五至十方印拓於八開宣紙(不須裝裱);不須附
照片。
f、數位藝術類:包括靜態、動態、互動等數位藝術作品。除貼附CMYK色彩模式300dpi/TIFF或EPS格式之圖片外,須繳交參賽作品數位檔或可執行檔,以及平面圖片說明。
3、作品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4、所有資料及照片、拓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臺中市文化局網站(http://www.tccgc.gov.tw)下載、附回郵信封函索、或至臺中市文化局服務台索取。
(二)複審:
1、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參加複審。
2、篆刻類送作品鈐印拓壹幅(印石十至二十方、酌加邊款)暨全數原印石(須以錦盒裝妥),形式以直式卷軸或裝框皆可(手卷不收);畫心以45公分150公分為限。
3、數位藝術類: a、數位影像靜態平面作品須輸出A0(118.8公分84.1公分)size/ 300dpi/ CMYK色彩
之輸出作品,框裱完成。須附完整作品TIFF或EPS圖檔格式電子檔,並燒錄成光碟,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b、非屬靜態之數位藝術作品,須附格式為10分鐘以內之完整作品數位檔案,以及作品說明。數位檔案應燒錄成光碟,內含原始數位檔以及可執行檔,並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如有特殊裝置或放映設備,由作者提供器材並應配合審查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佈置。佈置後空間不得超過高2.4公尺長3公尺寬3公尺。
4、參賽作品原件由辦理單位製據簽收,退件時憑據領回。
(三)大墩獎:各類第一名加送三件參考作品,由各類評審委員召集人共同遴選出五位大墩獎得主;獲大墩獎之作品由臺中市文化局典藏。
六、送退件及評審時間:
項 目
收 件 時 地
退 件 時 間
評 審 日 期
備 註
初審
99年
4月9日至16日
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預定5月下旬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複審
99年
6月12日至14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
未入選者退件:
99年
6月25日至26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預定6月下旬
大墩獎評審
99年
7月9日至10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
99年
7月16日至17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預定7月中旬
請依時間辦理送、退件,非親自送、退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平面框作請於正面加裝壓克力板,背面加裝木板保護,立體作品請附堅固木箱安全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逾期退件者,承辦單位得全權處理。
七、獎勵:
(一)大墩獎:由各類第一名遴選出五名,除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外,另發給典藏獎金新台幣壹
拾萬元整(含稅)、獎座壹座、獎狀及典藏證書各壹紙。
(二)各類第一名:一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三)各類第二名:一名,獎金新台幣陸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四)各類第三名:一名,獎金新台幣肆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五)各類優選:1至4名(總數不逾33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六)各類入選:若干名,獎狀壹紙。
(七)榮譽獎:針對國外(不含大陸地區)參賽者,自入選以上作品不分類評選出榮譽獎若干名,獎狀壹紙。
(八)以上得獎者可獲承辦單位發給本屆「大墩美展」專輯壹冊。
(九)本屆各類優選以上得獎作品,將於100年安排至國外展出。
八、得獎作品展覽:
(一)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16日(星期六)至10月28日(星期四)
(二)地點:臺中市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至四及動力空間)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三)退件:中華民國99年10月29日(星期五)至30日(星期六)
九、頒獎
(一)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16日(星期六)下午
(二)地點:臺中市文化局中山堂
十、權責: (一)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製作成果光碟、
文宣推廣品及登載網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制,作者不得異議。
(二)複審及大墩獎評審階段送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三)入選以上作品,日後倘被查覺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獎座、獎牌、獎狀等),該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辦理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責任,惟遇不可抗力事件致受損者不在此限。
(五)保險:期限自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保額(最高賠償金)未入選者每件作品以新台幣貳萬元計,入選以上(含)者每件作品以新台幣伍萬元計。
(六)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七)作品獲大墩獎典藏者,作者須附作品原作保證書。
十一、其他:
(一)國內參賽人士居住於苗栗以北(不含苗栗)、雲林以南(不含雲林)獲入選以上獎項並參與頒獎典禮者,由承辦單位提供當晚之免費住宿。
(二)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賽人士獲各類前三名或榮譽獎之獎項並參與頒獎典禮者,由承辦單位提供四天三夜之免費住宿。
(三)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賽人士,由承辦單位負擔展出作品之退件運費。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歡迎上網點閱。其他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04-23727311轉251張小姐。
臺中市第十五屆大墩美展簡章 99.02.12
送退件及評審時間:
項 目
收 件 時 地
退 件 時 間
評 審 日 期
備 註
初審
99年4月9日至16日
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預定5月下旬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複審
99年6月12日 至14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
未入選者退件:
99年6月25日至26日
上午9 時至下午5時
預定6月下旬
請依時間辦理送、退件,非親自送、退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平面框作請於正面加裝壓克力板,背面加裝木板保護,立體作品請附堅固木箱安全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逾期退件者,承辦單位得全權處理。
大墩獎評審
99年7月9日至10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
99年7月16日至17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預定7月中旬
附加檔案: 台中市第15屆大墩美展簡章-990210.pdf
台中市第15屆大墩美展送件表-990210.doc
臺 中 市 第 十五 屆 大 墩 美 展 簡 章 99.02.10
一、目的:為提昇藝術創作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臺中市文化局、第十五屆大墩美展籌備委員會
三、參賽資格: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一)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得跨類參賽,但每類限送壹件。
(二)參賽作品為抄襲、臨摹、冒名頂替他人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
(三)曾在公開徵件美展之比賽中得獎、入選展覽過之作品(含連作中之部份作品)不得參賽。
四、類別及規格:
01、工藝:型式不拘,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相片。
a、平面作品:裝裱後長、寬皆不得超過200公分。
b、立體作品:長、寬、高皆不得超過100公分。編織類長不得超過200公分(裱於圖板者尺寸同平面作品之規定);精細作品應加墊座,並用壓克力盒(長、寬、高皆不得小於20公分)裝妥固定。
02、雕塑(含立體複合媒材):每件作品長、寬、高限30~240公分,重量200公斤以上者,參賽者應全程自行搬運、佈置;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須貼組裝完成相片。
03、數位藝術:請參照第五條「參賽方式」之相關規定。
04、攝影:裝框前作品長邊限20~24英吋(50~61公分),短邊不得小於10英吋(25.4公分)。
05、版畫:4開以上,裝框後不得超過176公分142公分。
06、水彩:對開以上,裝框後不得超過176公分142公分。
07、油畫(含壓克力、複合媒材):50號以上、80號以下,裝框後不得超過176公分142公分(框以5公分以內為宜)。
08、膠彩:50號以上、80號以下,裝框後不得超過176公分142公分。
09、篆刻:請參照第五條「參賽方式」之相關規定。
10、書法:直式對聯或中堂,畫心限對開以上且不得分割,連框裝裱或卷軸不得超過230公分120公分。
11、墨彩:畫心限對開以上,連框裝裱或卷軸不得超過230公分150公分。
※04~11各類作品必須精細裝裱完整(玻璃裝裱不收)。
五、參賽方式:
(一)初審: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掛號郵寄「40359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臺中市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收,信封註明「參加臺中市第十五屆大墩美展○○類」參加初審。
1、送件表:詳細填寫相關資料、貼附作品照片(數位藝術類貼附輸出之圖片);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照(圖)片: a、參賽作品之照(圖)片810吋一張(照片務求清晰,貼附於送件表)。 b、工藝類、雕塑(含複合媒材)類皆須另加作品頂、左、右、背面等不同角度之810
吋照片各一張。 c、攝影類作品之照片可格放或經電腦後續處理為長邊10~12英吋,短邊不得小於5英
吋。 d、書法類另加細部(放大)照片810吋一張。 e、篆刻類以閒章為主,並以參賽作品之五至十方印拓於八開宣紙(不須裝裱);不須附
照片。
f、數位藝術類:包括靜態、動態、互動等數位藝術作品。除貼附CMYK色彩模式300dpi/TIFF或EPS格式之圖片外,須繳交參賽作品數位檔或可執行檔,以及平面圖片說明。
3、作品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4、所有資料及照片、拓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臺中市文化局網站(http://www.tccgc.gov.tw)下載、附回郵信封函索、或至臺中市文化局服務台索取。
(二)複審:
1、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參加複審。
2、篆刻類送作品鈐印拓壹幅(印石十至二十方、酌加邊款)暨全數原印石(須以錦盒裝妥),形式以直式卷軸或裝框皆可(手卷不收);畫心以45公分150公分為限。
3、數位藝術類: a、數位影像靜態平面作品須輸出A0(118.8公分84.1公分)size/ 300dpi/ CMYK色彩
之輸出作品,框裱完成。須附完整作品TIFF或EPS圖檔格式電子檔,並燒錄成光碟,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b、非屬靜態之數位藝術作品,須附格式為10分鐘以內之完整作品數位檔案,以及作品說明。數位檔案應燒錄成光碟,內含原始數位檔以及可執行檔,並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如有特殊裝置或放映設備,由作者提供器材並應配合審查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佈置。佈置後空間不得超過高2.4公尺長3公尺寬3公尺。
4、參賽作品原件由辦理單位製據簽收,退件時憑據領回。
(三)大墩獎:各類第一名加送三件參考作品,由各類評審委員召集人共同遴選出五位大墩獎得主;獲大墩獎之作品由臺中市文化局典藏。
六、送退件及評審時間:
項 目
收 件 時 地
退 件 時 間
評 審 日 期
備 註
初審
99年
4月9日至16日
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預定5月下旬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複審
99年
6月12日至14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
未入選者退件:
99年
6月25日至26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預定6月下旬
大墩獎評審
99年
7月9日至10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
99年
7月16日至17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預定7月中旬
請依時間辦理送、退件,非親自送、退件或委託本局代為退件者,平面框作請於正面加裝壓克力板,背面加裝木板保護,立體作品請附堅固木箱安全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逾期退件者,承辦單位得全權處理。
七、獎勵:
(一)大墩獎:由各類第一名遴選出五名,除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外,另發給典藏獎金新台幣壹
拾萬元整(含稅)、獎座壹座、獎狀及典藏證書各壹紙。
(二)各類第一名:一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三)各類第二名:一名,獎金新台幣陸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四)各類第三名:一名,獎金新台幣肆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五)各類優選:1至4名(總數不逾33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含稅)、獎狀壹紙。
(六)各類入選:若干名,獎狀壹紙。
(七)榮譽獎:針對國外(不含大陸地區)參賽者,自入選以上作品不分類評選出榮譽獎若干名,獎狀壹紙。
(八)以上得獎者可獲承辦單位發給本屆「大墩美展」專輯壹冊。
(九)本屆各類優選以上得獎作品,將於100年安排至國外展出。
八、得獎作品展覽:
(一)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16日(星期六)至10月28日(星期四)
(二)地點:臺中市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至四及動力空間)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三)退件:中華民國99年10月29日(星期五)至30日(星期六)
九、頒獎
(一)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16日(星期六)下午
(二)地點:臺中市文化局中山堂
十、權責: (一)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製作成果光碟、
文宣推廣品及登載網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制,作者不得異議。
(二)複審及大墩獎評審階段送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三)入選以上作品,日後倘被查覺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獎座、獎牌、獎狀等),該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辦理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責任,惟遇不可抗力事件致受損者不在此限。
(五)保險:期限自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保額(最高賠償金)未入選者每件作品以新台幣貳萬元計,入選以上(含)者每件作品以新台幣伍萬元計。
(六)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七)作品獲大墩獎典藏者,作者須附作品原作保證書。
十一、其他:
(一)國內參賽人士居住於苗栗以北(不含苗栗)、雲林以南(不含雲林)獲入選以上獎項並參與頒獎典禮者,由承辦單位提供當晚之免費住宿。
(二)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賽人士獲各類前三名或榮譽獎之獎項並參與頒獎典禮者,由承辦單位提供四天三夜之免費住宿。
(三)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賽人士,由承辦單位負擔展出作品之退件運費。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歡迎上網點閱。其他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04-23727311轉251張小姐。
[3/12][6萬]「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
「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
「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將於99年03月01日開始收件!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舉辦之「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希望透過藝術創作,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優質生活。自2001年開始,陸續舉行過插畫、書法、攝影比賽,並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聘請藝文專業人士、大專院校教授擔任評審工作,不但參賽作品水準直追過去台灣省省賽,並獲得社會各界的肯定與好評。美術創作比賽選擇以「台灣社會中人性光輝的真情流露(可描繪故事、事件、人物或各式場景等)」為主題,希望以藝術創作融入生活體驗的體裁表現,喚起一般大眾的共鳴與感動,深耕心靈。美術創作比賽即將於九十九年三月一日開始進行收件,比賽分少年、青少年、成人三組,依媒材分水墨畫(含彩墨畫)及西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二類,只要符合組別年齡規定者不分國籍皆可報名參加。
「行天宮人文獎」比賽簡章與報名表請上網至行天宮網站http://www.ht.org.tw/spage/2010art/prize_index.htm下載,
有任何問題來電請洽: 02-2718-0171 02-2718-0171 轉312
http://www.ht.org.tw/spage/2010art/prize_index.htm
◎美術創作比賽
壹、目 的: 透過美術創作,闡揚「五倫八德」,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祥和,希冀「行天宮人文獎」成為國內推展美術藝文活動程度最深的比賽。
貳、比賽類別:1.水墨畫(含彩墨畫)
2.西 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
叁、參加對象:少年組: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
至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青少年組:民國80年1月1日以後
至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成人組(含大專社會):民國79年12月31日以前
出生者
肆、作品主題:台灣社會中人性光輝的真情流露(可描繪故事、事件、人物或各式場景等)
伍、參賽辦法:【比賽程序:收件(照片)→初審→決審:送作品原件參賽】
(一)初審
1. 參加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正、副本
請用迴紋針夾於參賽作品照片後面),連同
參賽作品照片(8〞× 10〞一張)、身分證
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
等)、10元郵票五張以掛號郵寄主辦單位。
(報名必備資料不齊、照片規格不符或以原
件參加初審,視為報名無效)
2. 收件時間:民國99年3月1日至3月12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
【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303巷14弄4號】
請註明:『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 收
4. 作品規格:
(1)水墨畫(含彩墨畫;限以直式)
A.少年組 —約68cm×68cm
B.青少年組、成人組 —約70cm×135cm
(2)西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橫、直式不拘)
A.少年組 —水彩54cm×38cm、油畫20號、平面設
計54cm×38cm
B.青少年組、成人組 —水彩78cm×54cm、油畫40
號、平面設計78cm×54cm
5. 初審結果訂99年3月31日(週三)於行天宮網站公佈,
並以「掛號」寄出通知書通知決賽入圍者,敬請確切注
意個人通訊郵件。
(二)決審(暫定)
1. 入圍決審者,請於99年4月30日、5月1日
(每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四時)
將作品原件送達 - 吉林畫廊
【104台北市吉林路110號一樓】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人文獎』
美術創作比賽 收
2. 決審日期:99年5月3日(週一),並於99年5月10日
(週一)在行天宮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3. 決審送件作品須裱褙裝框(水墨畫一律直式裱褙、西畫
一律裝框)。
4. 未按簡章規格交件者或逾時寄達者,喪失入圍決審資
格,不得異議。
◎評審
聘請國內具有教職之知名書畫家、美術家擔任評審。
◎作品展(優選獎以上)
99年5月4日-5月13日在吉林畫廊展出。
(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合辦)
99年5月14日-6月5日在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
◎頒獎典禮
99年6月5日(週六)上午十點至十二點,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四樓禮堂。
(頒獎典禮後退回得獎作品;收藏部份除外。)
◎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不限國籍。
二、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三、美術掛號郵寄初審作品照片(8〞× 10〞一張),一個信封以一人一件為限。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所有,作為推展社教之用,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
五、本會為了長期公益展覽之用,將視需要收藏部份得獎作品【含書法、美術】,並針對得獎作品酌量補助費用。
六、美術決審作品經評定為未得獎者,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得獎作品應於展覽結束後期限內由得獎者自行領回,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七、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八、參賽者身分認定,均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上所載資料為準。
九、未附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及未詳實填寫報名表,經通知未補正者,視同報名無效。
十、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20,000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稅金(外籍者全部獎金扣20﹪稅金)。
十一、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十二、參賽者凡冒借、抄襲、拷貝、仿冒、改作或重製他人攝影、作品之原作,除取消得獎資格外,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十三、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減各組獎金名額。
十四、得獎及展覽作品均由初審、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十五、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獎勵辦法
【書法創作-傳統類】【美術創作-西畫類】
一、少年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 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 4,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二、青少年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七名,各得獎金4,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三、成人組(含大專社會)
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七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四、長青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5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30,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七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書法創作-創意類】限成人組(含大專社會)
第一名:一名,獎金5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30,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四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美術創作-水墨類】
一、少年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 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 4,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四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二、青少年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 8,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四名,各得獎金4,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三、成人組(含大專社會)
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四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各項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20,000元者,由主辦單位
代扣10%稅金(外籍者全部獎金扣20%稅金)。
「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將於99年03月01日開始收件!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舉辦之「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希望透過藝術創作,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優質生活。自2001年開始,陸續舉行過插畫、書法、攝影比賽,並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聘請藝文專業人士、大專院校教授擔任評審工作,不但參賽作品水準直追過去台灣省省賽,並獲得社會各界的肯定與好評。美術創作比賽選擇以「台灣社會中人性光輝的真情流露(可描繪故事、事件、人物或各式場景等)」為主題,希望以藝術創作融入生活體驗的體裁表現,喚起一般大眾的共鳴與感動,深耕心靈。美術創作比賽即將於九十九年三月一日開始進行收件,比賽分少年、青少年、成人三組,依媒材分水墨畫(含彩墨畫)及西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二類,只要符合組別年齡規定者不分國籍皆可報名參加。
「行天宮人文獎」比賽簡章與報名表請上網至行天宮網站http://www.ht.org.tw/spage/2010art/prize_index.htm下載,
有任何問題來電請洽: 02-2718-0171 02-2718-0171 轉312
http://www.ht.org.tw/spage/2010art/prize_index.htm
◎美術創作比賽
壹、目 的: 透過美術創作,闡揚「五倫八德」,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祥和,希冀「行天宮人文獎」成為國內推展美術藝文活動程度最深的比賽。
貳、比賽類別:1.水墨畫(含彩墨畫)
2.西 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
叁、參加對象:少年組: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
至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青少年組:民國80年1月1日以後
至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成人組(含大專社會):民國79年12月31日以前
出生者
肆、作品主題:台灣社會中人性光輝的真情流露(可描繪故事、事件、人物或各式場景等)
伍、參賽辦法:【比賽程序:收件(照片)→初審→決審:送作品原件參賽】
(一)初審
1. 參加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正、副本
請用迴紋針夾於參賽作品照片後面),連同
參賽作品照片(8〞× 10〞一張)、身分證
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
等)、10元郵票五張以掛號郵寄主辦單位。
(報名必備資料不齊、照片規格不符或以原
件參加初審,視為報名無效)
2. 收件時間:民國99年3月1日至3月12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
【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303巷14弄4號】
請註明:『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 收
4. 作品規格:
(1)水墨畫(含彩墨畫;限以直式)
A.少年組 —約68cm×68cm
B.青少年組、成人組 —約70cm×135cm
(2)西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橫、直式不拘)
A.少年組 —水彩54cm×38cm、油畫20號、平面設
計54cm×38cm
B.青少年組、成人組 —水彩78cm×54cm、油畫40
號、平面設計78cm×54cm
5. 初審結果訂99年3月31日(週三)於行天宮網站公佈,
並以「掛號」寄出通知書通知決賽入圍者,敬請確切注
意個人通訊郵件。
(二)決審(暫定)
1. 入圍決審者,請於99年4月30日、5月1日
(每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四時)
將作品原件送達 - 吉林畫廊
【104台北市吉林路110號一樓】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人文獎』
美術創作比賽 收
2. 決審日期:99年5月3日(週一),並於99年5月10日
(週一)在行天宮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3. 決審送件作品須裱褙裝框(水墨畫一律直式裱褙、西畫
一律裝框)。
4. 未按簡章規格交件者或逾時寄達者,喪失入圍決審資
格,不得異議。
◎評審
聘請國內具有教職之知名書畫家、美術家擔任評審。
◎作品展(優選獎以上)
99年5月4日-5月13日在吉林畫廊展出。
(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合辦)
99年5月14日-6月5日在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
◎頒獎典禮
99年6月5日(週六)上午十點至十二點,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四樓禮堂。
(頒獎典禮後退回得獎作品;收藏部份除外。)
◎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不限國籍。
二、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三、美術掛號郵寄初審作品照片(8〞× 10〞一張),一個信封以一人一件為限。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所有,作為推展社教之用,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
五、本會為了長期公益展覽之用,將視需要收藏部份得獎作品【含書法、美術】,並針對得獎作品酌量補助費用。
六、美術決審作品經評定為未得獎者,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得獎作品應於展覽結束後期限內由得獎者自行領回,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七、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八、參賽者身分認定,均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上所載資料為準。
九、未附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及未詳實填寫報名表,經通知未補正者,視同報名無效。
十、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20,000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稅金(外籍者全部獎金扣20﹪稅金)。
十一、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十二、參賽者凡冒借、抄襲、拷貝、仿冒、改作或重製他人攝影、作品之原作,除取消得獎資格外,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十三、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減各組獎金名額。
十四、得獎及展覽作品均由初審、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十五、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獎勵辦法
【書法創作-傳統類】【美術創作-西畫類】
一、少年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 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 4,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二、青少年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七名,各得獎金4,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三、成人組(含大專社會)
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七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四、長青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5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30,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七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書法創作-創意類】限成人組(含大專社會)
第一名:一名,獎金5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30,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四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美術創作-水墨類】
一、少年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 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 4,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四名,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二、青少年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 8,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四名,各得獎金4,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三、成人組(含大專社會)
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獎狀一張。
優選獎:四名,各得獎金8,000元,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張。
(視參加人數予以斟酌)
※各項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20,000元者,由主辦單位
代扣10%稅金(外籍者全部獎金扣20%稅金)。
[4/16][2.5萬]2010 3D虛擬場景設計競賽
[4/16][2.5萬]2010 3D虛擬場景設計競賽
http://tw.myblog.yahoo.com/alenkimo/article?mid=1153&prev=-1&next=1152
2010 3D虛擬場景設計競賽
http://www.ic.stut.edu.tw/3dvs2010/index.html
活動宗旨:
本競賽活動之目的在於增進國內相關虛擬場景設計之作品交流及提升建立場景設計的專業觀念,
並鼓勵大專院校青年投入相關設計領域,推展優良3D場景設計作品的呈現及與業界的交流。
活動主題:『無限的想像,真實的呈現--給觀眾一個最美的視覺空間』
競賽主題:
本競賽作品分為兩類
(1)新聞與訪談性節目虛擬場景設計
此類作品以能運用於常態性新聞節目或訪談性節目之場景為主,此類作品以能襯托主播或主持人之虛擬場景空間為主。
(2)兒童節目創意虛擬場景設計
此類作品的特色在於活潑及具有想像力的場景設計,能給與觀賞者深刻印象之場景。
主辦單位:
南台科技大學
執行單位:
南台科技大學資訊傳播系
指導單位:
教育部
參賽資格:
參賽資格為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所)在校同學,以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團體隊伍以五人 (含)以下為限。
參加報名:
1.填寫參賽報名文件:
徵件申請書文件取得方式:下載相關文件
2.參賽作品規格:
•使用的比例尺單位為:CM(公分)。一切物件製作,需照實際生活比例。
•Maya設定不需再做調整。
•3Dmax要將比例尺單位設成CM(公分)。
•場景的地板需建構在Y=0。
•所有3D物件,法線(normal)要向外。
•所有nurbs物件要轉成3角面的polygon。
•所有燈光特效跟材質需在3D軟體中完成,最後bake成貼圖(在 3DsMAX為Render To Texture)。
•使用不同3D軟體製作之作品,輸出格式如下:
•Maya需要選擇VRML2。
•3Dmax可選擇VRML或3ds。
•請將所有的貼圖放置於同一個檔案夾中,以利場景在impor時,場景相關之 貼圖也將可完整帶入,貼圖的尺寸為2的2次方為邊長,如256x256 或512x512。
•場景運鏡的影片需為avi檔,像素為720*480,29.97fps,符 合NTSC系統標準格式。
•需算圖檔包含透視圖、正視圖、側視圖、俯視圖,算圖之尺寸需A4及解析度需 300dpi以上。
3.審查資格:
•書面審查:
•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得參加比賽。
•作品審查:
•請分別輸出A4尺寸的透視圖、正視圖、側視圖、俯視圖。
•請將輸出的圖檔及作品名稱、組員名單分別貼至8K黑襯紙板上,上下置中左右各留2公分。 貼圖範例
•把專案的資料夾、算出的圖檔及場景運鏡的影片檔燒入至DVD光碟,一式三份。
收件方式:
1.請將附件之信封貼至牛皮紙袋上,並附上附件之報名表、切結書、授權書、設計理念、作品裱版及光碟,請以郵局雙掛號寄出。
2.如不使用郵局寄件者,請於信封上註明「3D虛擬場景設計競賽」至71005 台南縣永康市南台街一號 資訊傳播系收。
3.本單位收到作品後將以e-mail通知參賽者,若於寄件後5日內未獲e- mail通知的參賽者,請洽本活動聯絡人確認。
聯絡方式:
南台科技大學資訊傳播系『3D虛擬場景設計競賽』活動小組
活動聯絡電話:06-2533131 分機:7123
活動接洽人 洪小姐 電話:0920-272971 電子郵件:ducklove22@gmail.com
活動接洽人 高先生 電話:0963-220944 電子郵件: kaoshimin@gmail.com
報名繳交時間:民國99年3月1日至4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公佈入圍名單:99年5月7日,早上11點公布於官方網站。
公佈得獎名次:99年5月21日,早上11點公佈於官方網站。
頒獎典禮:99年5月28日,早上10點
備註:若因不可抗力的天災或人為因素變更日期,將會於網站公告。
評選方式:
將由活動小組聘請相關學者專家當評審。作品的評分,分為兩個項目:
1.可使用性(合於競賽規定之規格)30%
2.創意美學:原創性(30%)、美感創意(20%)、畫面結合度(20%)。
獎勵辦法:
獎勵分為「新聞訪談類」與「兒童節目類」,每項獎勵方式如下:
第一名:乙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25,000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12,000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6,000元。(獎狀乙張)
3D擬場景設計比賽:徵件簡章
附件一: 報名表
附件二: 參賽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
附件三: 授權書
附件四: 設計理念
附件五: 貼圖範例
附件六 :信封封面
1.參賽者,可選擇競賽兩個主題中的任一個主題創作,不限參賽件數。
2.參賽者作品需符合競賽規定規格及主題,方能被接受。
3.徵件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4.凡申請者於切結書上簽名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之規定。
5.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加徵件,違反者將取消資格:
(1)抄襲或臨摹他人之作品。
(2)著作權取得不明確或曾發表過之創作。
(3)若該得獎作品發現有抄襲或侵犯版權等,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獎盃及獎狀。
6.稅額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執行單位需依法代扣繳稅額。
7.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8.如不使用郵局寄件者,寄件前請檢查仔細應繳資料。
9.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http://tw.myblog.yahoo.com/alenkimo/article?mid=1153&prev=-1&next=1152
2010 3D虛擬場景設計競賽
http://www.ic.stut.edu.tw/3dvs2010/index.html
活動宗旨:
本競賽活動之目的在於增進國內相關虛擬場景設計之作品交流及提升建立場景設計的專業觀念,
並鼓勵大專院校青年投入相關設計領域,推展優良3D場景設計作品的呈現及與業界的交流。
活動主題:『無限的想像,真實的呈現--給觀眾一個最美的視覺空間』
競賽主題:
本競賽作品分為兩類
(1)新聞與訪談性節目虛擬場景設計
此類作品以能運用於常態性新聞節目或訪談性節目之場景為主,此類作品以能襯托主播或主持人之虛擬場景空間為主。
(2)兒童節目創意虛擬場景設計
此類作品的特色在於活潑及具有想像力的場景設計,能給與觀賞者深刻印象之場景。
主辦單位:
南台科技大學
執行單位:
南台科技大學資訊傳播系
指導單位:
教育部
參賽資格:
參賽資格為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所)在校同學,以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團體隊伍以五人 (含)以下為限。
參加報名:
1.填寫參賽報名文件:
徵件申請書文件取得方式:下載相關文件
2.參賽作品規格:
•使用的比例尺單位為:CM(公分)。一切物件製作,需照實際生活比例。
•Maya設定不需再做調整。
•3Dmax要將比例尺單位設成CM(公分)。
•場景的地板需建構在Y=0。
•所有3D物件,法線(normal)要向外。
•所有nurbs物件要轉成3角面的polygon。
•所有燈光特效跟材質需在3D軟體中完成,最後bake成貼圖(在 3DsMAX為Render To Texture)。
•使用不同3D軟體製作之作品,輸出格式如下:
•Maya需要選擇VRML2。
•3Dmax可選擇VRML或3ds。
•請將所有的貼圖放置於同一個檔案夾中,以利場景在impor時,場景相關之 貼圖也將可完整帶入,貼圖的尺寸為2的2次方為邊長,如256x256 或512x512。
•場景運鏡的影片需為avi檔,像素為720*480,29.97fps,符 合NTSC系統標準格式。
•需算圖檔包含透視圖、正視圖、側視圖、俯視圖,算圖之尺寸需A4及解析度需 300dpi以上。
3.審查資格:
•書面審查:
•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得參加比賽。
•作品審查:
•請分別輸出A4尺寸的透視圖、正視圖、側視圖、俯視圖。
•請將輸出的圖檔及作品名稱、組員名單分別貼至8K黑襯紙板上,上下置中左右各留2公分。 貼圖範例
•把專案的資料夾、算出的圖檔及場景運鏡的影片檔燒入至DVD光碟,一式三份。
收件方式:
1.請將附件之信封貼至牛皮紙袋上,並附上附件之報名表、切結書、授權書、設計理念、作品裱版及光碟,請以郵局雙掛號寄出。
2.如不使用郵局寄件者,請於信封上註明「3D虛擬場景設計競賽」至71005 台南縣永康市南台街一號 資訊傳播系收。
3.本單位收到作品後將以e-mail通知參賽者,若於寄件後5日內未獲e- mail通知的參賽者,請洽本活動聯絡人確認。
聯絡方式:
南台科技大學資訊傳播系『3D虛擬場景設計競賽』活動小組
活動聯絡電話:06-2533131 分機:7123
活動接洽人 洪小姐 電話:0920-272971 電子郵件:ducklove22@gmail.com
活動接洽人 高先生 電話:0963-220944 電子郵件: kaoshimin@gmail.com
報名繳交時間:民國99年3月1日至4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公佈入圍名單:99年5月7日,早上11點公布於官方網站。
公佈得獎名次:99年5月21日,早上11點公佈於官方網站。
頒獎典禮:99年5月28日,早上10點
備註:若因不可抗力的天災或人為因素變更日期,將會於網站公告。
評選方式:
將由活動小組聘請相關學者專家當評審。作品的評分,分為兩個項目:
1.可使用性(合於競賽規定之規格)30%
2.創意美學:原創性(30%)、美感創意(20%)、畫面結合度(20%)。
獎勵辦法:
獎勵分為「新聞訪談類」與「兒童節目類」,每項獎勵方式如下:
第一名:乙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25,000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12,000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6,000元。(獎狀乙張)
3D擬場景設計比賽:徵件簡章
附件一: 報名表
附件二: 參賽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
附件三: 授權書
附件四: 設計理念
附件五: 貼圖範例
附件六 :信封封面
1.參賽者,可選擇競賽兩個主題中的任一個主題創作,不限參賽件數。
2.參賽者作品需符合競賽規定規格及主題,方能被接受。
3.徵件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4.凡申請者於切結書上簽名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之規定。
5.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加徵件,違反者將取消資格:
(1)抄襲或臨摹他人之作品。
(2)著作權取得不明確或曾發表過之創作。
(3)若該得獎作品發現有抄襲或侵犯版權等,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獎盃及獎狀。
6.稅額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執行單位需依法代扣繳稅額。
7.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8.如不使用郵局寄件者,寄件前請檢查仔細應繳資料。
9.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4/9],[10萬],[3萬],[高中],[大專],第十九屆時報金犢獎
[4/9][3萬]第十九屆時報金犢獎
http://tw.myblog.yahoo.com/alenkimo/article?mid=1152&prev=-1&next=1151
參賽資格: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
獎勵辦法:
•一、年度最佳金犢獎:
•自所有金犢獎中評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壹座。
•二、2010年最佳學校金犢獎:
•自所有得獎作品中統計金、銀及銅獎得獎數,得獎數最多之學校獲得,分為台灣大專、台灣高中(職)及大陸高校各一名,各得獎座壹座。
•三、指導老師獎:
•凡得校長獎以上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個人指導之所有作品獎狀壹紙。
•四、校長獎:
•(1)台灣及其它地區:自各校參賽作品達一百件者,由各校自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以此類推,各得獎狀壹紙。
(2)大陸:凡參賽作品達兩百件之學校,可在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各得獎狀壹紙。
五、第一階段評審:
•(1)優勝獎:每一類項一名,各獲獎狀壹紙。
•(2)優等獎:每一類項各五名,各獲獎狀壹紙。
•(3)入圍獎:進入複審之入圍作品各獲入圍證書壹紙。
•六、第二階段評審:
•金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
•銀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壹座。
•銅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佳 作:每類項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優 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七、高中(職)組: 所有類項均可報名,平面廣告類可選擇參加高中組或大專組,限擇一參賽。
•參加其他類項者與大專組綜合評選。平面類將分項評選出以下獎項:
•(1)最佳新人獎:自平面廣告類各品牌中,各選出二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2)佳 作:每項各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3)優 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參賽類別:
•一、廣告設計類:
•平面廣告類:以上各項分項評選
•電視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網路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廣播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動畫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環境媒體運用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其它題目將陸續公佈,請參考網站上策略單內容》
•二、指定品牌專案:
•《其它題目將陸續公佈,請參考網站上策略單內容》
•三、行銷企劃類專案:
•《其它題目將陸續公佈,請參考網站上策略單內容》
•四、 技術類:分三項評選
•1. 文案對白項:報名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2. 美術設計項:報名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3. CF製作技術項:報名電視廣告、動畫廣告類之作品
•五、主辦單位特別類:
•題目: 時報金犢獎第二十屆主視覺設計或獎座設計
•一、獎項設置:
•第一階段評審:比照正常獎項設置
•第二階段評審:
•1.最佳金犢獎主視覺設計獎壹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佳作五名,發獎狀+創意精選書。
•2.最佳金犢獎獎座設計獎壹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佳作五名,發獎狀+創意精選書。
•二、參加此項目者仍可重覆報名技術類。
•
作品規格相關規定:
•一、平面廣告類:
•(1)一律以設計稿參賽,作品尺寸指定為A3(297*420mm)或A4(210*297mm)兩種尺寸為限。廣告系列作品限三張以內。
•(2)參賽作品一律需繳交電子圖檔,作品可輸出方式以下二擇一:
•a.自行輸出(規格如下列(3)-(10)之規定)。
•b.由執委會統一輸出:只要繳交電子圖檔(檔案規格如下列(3)之規定),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3)參賽作品請郵寄提供電子圖檔(光碟-請務必填寫作品編號)、檔案清單(檔案名稱請依報名交件之規定)。圖檔請以PC規格為佳,同一系列之每張作品,請各繳交三種格式:
•a. 各作品代表小圖或截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10K,圖檔寬度90pix,RGB色彩。(圖檔可截取該作品圖之局部或全部),若同一系列作品超過一張圖時,請將其中一張作品圖之小圖命名為第一張,作為該系列之代表小圖。
•b. 各作品完整版之縮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100K,圖檔寬度775pix (高度依該作品等比例減縮即可),RGB色彩。
•c. 各作品之原圖電子檔
•*jpg或gif檔,檔案大小不超過1MB,CMYK色彩或RGB色彩;或 *tif 檔,解析度300dpi,CMYK色彩或RGB色彩。
•(4)* 作名名稱:請填寫中文正體 或 中文簡體 或英文,如:義守大學-飛機起飛篇
•(5)* 參賽同一系列作品,請另存於光碟片郵寄給主辦單位。作品電子檔名稱請存為「作品編號-篇名」如:TA1-001-出國篇,並存於光碟中。上述之作品編號產生於線上報名之後;系列稿請加註-1,-2…。如:TA1-001-出國篇-1,TA1-001-出國篇-2,TA1-001-出國篇-3,其中TA1-001為作品編號,-1表示系列中第一件,以此類推。另小圖請在檔名最後加”S”,大圖加”L” 如:TA1-001-出國篇-1-S,TA1-001-出國篇-1-L。
•(6)需裱貼於黑底硬卡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
•(7)系列作品請務必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由右至左之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連接。
•(8)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9) 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二、電視廣告類:
•(1)作品長度以45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存放在一個資料夾內,可存於同一張光碟內,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1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參賽作品請提供影片代表圖檔。同一系列之作品,請繳交五種格式:
•a. 影片作品代表小圖或截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10K,圖檔寬度90pix,RGB色彩。(圖檔可截取該影片作品畫面之截取圖或自行設計提供)。
b. 影片作品之代表大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50K,圖檔尺寸600x375pix (寬度x高度),RGB色彩。
•c. 影片作品之電子檔,請選擇以下格式擇一繳交
•mpeg2 或 avi格式
•尺寸一律為720**480 NTSC標準(過大或過小皆會被縮放,影響播放效果,請特別留意,否則後果自負)。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5)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普通話對白,作品若使用非普通話請製作字幕,以利評審評選。
•(6)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7)電子檔命名同平面作品。
•三、網路廣告類:
•(1)每件參賽作品可任選其一:
•A. 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
•B. 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
•C.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與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點選廣告後,以連結方式進入廣告網頁。
•(2)廣告網頁需為HTML格式,適用FireFox2.0及IE5.0以上版本瀏覽器,圖檔格式為GIF、JPG、SWF、WMV、PNG或FLV等格式。
•(3)為了移置性考量,請採用相對路徑描述檔案或連結位置。
•(4)廣告網頁不限制使用其他程式,如JAVA、JavaScript等,但必須是FireFox2.0及IE5.0以上版本瀏覽器內建便可支援之功能,螢幕畫面以最佳瀏覽解析度為準。由於評審時採取單機展示評審,請勿使用有關伺服器端的程式。
•(5)請將每一件參賽作品的所有檔案存入同一檔案夾中,並以ZIP或RAR格式壓縮,橫幅廣告命名為「banner.html」(建議以gif或flash格式)、廣告網頁起始頁命名為「webpage.html」;若為多頁廣告網頁,命名請依序編號「webpage_序號.html」,例:「webpage_1.html」、「webpage_2.html」…。
•(6)參賽者應另準備一頁網頁介紹自己及參賽作品,此網頁僅供得獎作品展示階段輔助說明之用,不納入評審的考評,請詳述參賽者姓名、學校及簡介圖片,存成另一檔案夾,命名為「intro」,檔名則命名為「intro.html」。
(7)請依線上報名指示,上傳作品。
•(8)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不另行通知。
•(9)請將線上報名之表格列出並隨同付款書一同繳交至執委會。
•四、廣播廣告類
•(1)以mp3或wma格式參賽,作品長度以45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廣告間請間隔1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並填寫完整之普通話對白/旁白文字。
•(3)參賽作品請存於光碟中,檔案名稱同於平面類(4)之規定。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五、動畫廣告類
•(1)作品長度以45秒以內(含)為限。
•(2)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1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參賽作品請提供動畫代表圖檔。同一系列之作品,請繳交五種格式:
•a. 動畫作品代表小圖或截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10K,圖檔寬度90pix,RGB色彩。(圖檔可截取該動畫作品畫面之截取圖或自行設計提供)。
•b. 動畫作品之代表大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50K,圖檔尺寸600x375pix (寬度x高度),RGB色彩。
•c. 動畫作品之電子檔,請選擇以下格式擇一繳交
•mpeg2 或 avi 或mov格式
•尺寸一律為720**480 NTSC標準(過大或過小皆會被縮放,影響播放效果,請特別留意,否則後果自負)。
•(4)參賽同一系列作品,請存於光碟片郵寄給主辦單位。
•(5)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檔案名稱同平面類(4)之規定。
•(6)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請於線上填寫完整對白,以利評審評選。
(7)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六、環境媒體運用類(指戶外可見的廣告媒介的運用,而整體呈現的廣告設計,需能將周圍的環境一併考量融入廣告主題設計上)
作品可以用平面或多媒體形態呈現,媒體廣告介面以:燈箱、車體、電子看板(LED顯示屏)、牆面等介面,呈現時需有融入環境的整體圖像。
•平面稿形式:除提供設計稿外,需另行提供與現場實景結合的效果圖,平面圖檔規格及命名方式請參照「平面類」方式繳交。
•多媒體形態:請參照影片、動畫格式繳交作品。
•需另附創意及整理環境說明,請於報名表五詳細填寫,並將表五列印浮貼於正面左上角、若為多媒體呈現,除填寫外需另在作品前面製作一畫面註明:環境運用創作說明。
•七、技術類:
(1)凡以平面作品參加技術類者,皆需繳交二份輸出作品,其餘請繳交一份即可。
•(2)報名文案對白項者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文案,以利評審評選。
•八、本屆指定品牌類
•1.行銷企劃類:
•A、行銷企劃書,以A4白紙為主,頁數15頁以內(可雙面),不含封面及封底,附錄資料,字數、字型及格式等皆不限。
•B、請一併燩交資料電子檔光碟
•2.其它:作品規格要求請詳見策略單
收件:
•一、日期:
•線上報名截止日期:2010年2月25日(一)~2010年4月9日
•作品繳交截止日期:2010年2月25日(日)~2010年4月16日(以郵寄日戳記為憑)
•二、繳件方式:
•(1)通訊:將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妥善包裝好寄至本會。
•(2)現場繳件:將報名費、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親送本會。
•(集中收件時間: 4月12-16日10:00至18:00,地點: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2樓)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timesawards.com 。
•(1)請點選「時報金犢獎」,選取「第十九屆時報金犢獎」畫面將出現本屆金犢獎專屬網頁,進入台灣及海外地區報名。
•(2)請點選「線上報名」,進入報名網頁。
•(3)可個人或小組團體報名,小組報名請推選一位為聯絡人,報名時請先輸入聯絡人身分證字號,填寫聯絡人資料,再進行作品資料輸入。
•(4)以「另存新檔」功能備份儲存您的報名資料。
報名繳交文件:
•表一、參賽作品明細表及約定聲明書,請務必簽名及蓋章。
•表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每位小組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未滿二十歲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務必隨報名表繳交;請貼於規定表格內)
•表三、付款書及報名費用(匯款請附收據);繳件前請先確認是否轉帳成功。
•表四、報名表(每件作品請繳交二份,一份隨件繳交,另一份貼於作品表板後或附於光碟盒內)。
•表五、作品主旨(創作理念說明)及旁白說明及環境運用類環境創作說明。
•特別說明:繳交作品請併同表一~表五及作品電子檔光碟(有平面作品輸出稿者請附實體作品),若所附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報名費用:
•台灣地區:
•一、 單件作品每件200元新台幣,系列2件300元新台幣,系列3件400元新台幣。
•二、 若平面作品需執委會提供輸出服務,需另加輸出處理費用:規格A3,作品每件150元新台幣。
•海外地區: 依海外辦法另行規定辦理。
•
繳費方式:
•現金:請親至本會繳款。
•現金袋: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以『掛號』寄至本會,請務必於現金袋內註明「報名聯絡人姓名、身份證字號及作品編號」。
•ATM轉帳:轉帳完成後將ATM繳款收據(請寫上報名作品之聯絡人姓名)附於報名表上郵寄至本會,以利對帳。
•銀行行名:華南銀行萬華分行 銀行代碼:008
•帳號:線上報名後,系統將自動呈現於付款書上
評審:
•一、 日期:
•第一階段評審:2010年5月6日(四)、7日(五)地點:台灣 ; 2010年5月15日(六)、16日(日) 地點:大陸
第二階段評審:2009年5月20日(四)、21日(五)地點:大陸
•
二、 辦法:
•第一階段評審:採取大評審團制,並分組評比,選取其中15%-20%入圍,進入複審。
•第二階段評審:
•(1)由複決審評審團針對入圍作品給分,並選取20%-25%入選,進入決審。
•(2)行銷企劃類入圍者於評審現場提案競賽,每組20分鐘,形式不拘
•(3)決審:由評審委員採討論方式進行,選出各項得獎者。
•(4)總決審:於所有金犢獎中,選出一名年度最佳金犢獎。
頒獎典禮:
•台灣及其它地區:預定2009年5月29日 (六) (台北縣政府多功能集會堂)。 (錄影轉播)
大陸地區:預定2009年6月6日 (日) 北京
本會資訊:
•時報金犢獎執行委員會
•台灣:
•地址:台灣台北市108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B4
•聯絡電話:002-886-2-2308-7111轉6238、6239、6247 鍾小姐、余小姐、林小姐
•聯絡傳真:002-886-2-2308-6974
•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電子郵件:cow@mail.chinatimes.com.tw
•大陸:
•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8號現代城C座504
•聯絡電話:002-8610- 8589-0089 刘欣
•聯絡傳真:002-8610-8589-5782
•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電子郵件:jindujiang@126.com
http://tw.myblog.yahoo.com/alenkimo/article?mid=1152&prev=-1&next=1151
參賽資格: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
獎勵辦法:
•一、年度最佳金犢獎:
•自所有金犢獎中評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壹座。
•二、2010年最佳學校金犢獎:
•自所有得獎作品中統計金、銀及銅獎得獎數,得獎數最多之學校獲得,分為台灣大專、台灣高中(職)及大陸高校各一名,各得獎座壹座。
•三、指導老師獎:
•凡得校長獎以上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個人指導之所有作品獎狀壹紙。
•四、校長獎:
•(1)台灣及其它地區:自各校參賽作品達一百件者,由各校自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以此類推,各得獎狀壹紙。
(2)大陸:凡參賽作品達兩百件之學校,可在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各得獎狀壹紙。
五、第一階段評審:
•(1)優勝獎:每一類項一名,各獲獎狀壹紙。
•(2)優等獎:每一類項各五名,各獲獎狀壹紙。
•(3)入圍獎:進入複審之入圍作品各獲入圍證書壹紙。
•六、第二階段評審:
•金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
•銀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壹座。
•銅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佳 作:每類項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優 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七、高中(職)組: 所有類項均可報名,平面廣告類可選擇參加高中組或大專組,限擇一參賽。
•參加其他類項者與大專組綜合評選。平面類將分項評選出以下獎項:
•(1)最佳新人獎:自平面廣告類各品牌中,各選出二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2)佳 作:每項各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3)優 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參賽類別:
•一、廣告設計類:
•平面廣告類:以上各項分項評選
•電視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網路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廣播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動畫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環境媒體運用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其它題目將陸續公佈,請參考網站上策略單內容》
•二、指定品牌專案:
•《其它題目將陸續公佈,請參考網站上策略單內容》
•三、行銷企劃類專案:
•《其它題目將陸續公佈,請參考網站上策略單內容》
•四、 技術類:分三項評選
•1. 文案對白項:報名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2. 美術設計項:報名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3. CF製作技術項:報名電視廣告、動畫廣告類之作品
•五、主辦單位特別類:
•題目: 時報金犢獎第二十屆主視覺設計或獎座設計
•一、獎項設置:
•第一階段評審:比照正常獎項設置
•第二階段評審:
•1.最佳金犢獎主視覺設計獎壹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佳作五名,發獎狀+創意精選書。
•2.最佳金犢獎獎座設計獎壹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佳作五名,發獎狀+創意精選書。
•二、參加此項目者仍可重覆報名技術類。
•
作品規格相關規定:
•一、平面廣告類:
•(1)一律以設計稿參賽,作品尺寸指定為A3(297*420mm)或A4(210*297mm)兩種尺寸為限。廣告系列作品限三張以內。
•(2)參賽作品一律需繳交電子圖檔,作品可輸出方式以下二擇一:
•a.自行輸出(規格如下列(3)-(10)之規定)。
•b.由執委會統一輸出:只要繳交電子圖檔(檔案規格如下列(3)之規定),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3)參賽作品請郵寄提供電子圖檔(光碟-請務必填寫作品編號)、檔案清單(檔案名稱請依報名交件之規定)。圖檔請以PC規格為佳,同一系列之每張作品,請各繳交三種格式:
•a. 各作品代表小圖或截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10K,圖檔寬度90pix,RGB色彩。(圖檔可截取該作品圖之局部或全部),若同一系列作品超過一張圖時,請將其中一張作品圖之小圖命名為第一張,作為該系列之代表小圖。
•b. 各作品完整版之縮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100K,圖檔寬度775pix (高度依該作品等比例減縮即可),RGB色彩。
•c. 各作品之原圖電子檔
•*jpg或gif檔,檔案大小不超過1MB,CMYK色彩或RGB色彩;或 *tif 檔,解析度300dpi,CMYK色彩或RGB色彩。
•(4)* 作名名稱:請填寫中文正體 或 中文簡體 或英文,如:義守大學-飛機起飛篇
•(5)* 參賽同一系列作品,請另存於光碟片郵寄給主辦單位。作品電子檔名稱請存為「作品編號-篇名」如:TA1-001-出國篇,並存於光碟中。上述之作品編號產生於線上報名之後;系列稿請加註-1,-2…。如:TA1-001-出國篇-1,TA1-001-出國篇-2,TA1-001-出國篇-3,其中TA1-001為作品編號,-1表示系列中第一件,以此類推。另小圖請在檔名最後加”S”,大圖加”L” 如:TA1-001-出國篇-1-S,TA1-001-出國篇-1-L。
•(6)需裱貼於黑底硬卡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
•(7)系列作品請務必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由右至左之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連接。
•(8)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9) 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二、電視廣告類:
•(1)作品長度以45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存放在一個資料夾內,可存於同一張光碟內,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1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參賽作品請提供影片代表圖檔。同一系列之作品,請繳交五種格式:
•a. 影片作品代表小圖或截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10K,圖檔寬度90pix,RGB色彩。(圖檔可截取該影片作品畫面之截取圖或自行設計提供)。
b. 影片作品之代表大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50K,圖檔尺寸600x375pix (寬度x高度),RGB色彩。
•c. 影片作品之電子檔,請選擇以下格式擇一繳交
•mpeg2 或 avi格式
•尺寸一律為720**480 NTSC標準(過大或過小皆會被縮放,影響播放效果,請特別留意,否則後果自負)。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5)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普通話對白,作品若使用非普通話請製作字幕,以利評審評選。
•(6)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7)電子檔命名同平面作品。
•三、網路廣告類:
•(1)每件參賽作品可任選其一:
•A. 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
•B. 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
•C.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與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點選廣告後,以連結方式進入廣告網頁。
•(2)廣告網頁需為HTML格式,適用FireFox2.0及IE5.0以上版本瀏覽器,圖檔格式為GIF、JPG、SWF、WMV、PNG或FLV等格式。
•(3)為了移置性考量,請採用相對路徑描述檔案或連結位置。
•(4)廣告網頁不限制使用其他程式,如JAVA、JavaScript等,但必須是FireFox2.0及IE5.0以上版本瀏覽器內建便可支援之功能,螢幕畫面以最佳瀏覽解析度為準。由於評審時採取單機展示評審,請勿使用有關伺服器端的程式。
•(5)請將每一件參賽作品的所有檔案存入同一檔案夾中,並以ZIP或RAR格式壓縮,橫幅廣告命名為「banner.html」(建議以gif或flash格式)、廣告網頁起始頁命名為「webpage.html」;若為多頁廣告網頁,命名請依序編號「webpage_序號.html」,例:「webpage_1.html」、「webpage_2.html」…。
•(6)參賽者應另準備一頁網頁介紹自己及參賽作品,此網頁僅供得獎作品展示階段輔助說明之用,不納入評審的考評,請詳述參賽者姓名、學校及簡介圖片,存成另一檔案夾,命名為「intro」,檔名則命名為「intro.html」。
(7)請依線上報名指示,上傳作品。
•(8)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不另行通知。
•(9)請將線上報名之表格列出並隨同付款書一同繳交至執委會。
•四、廣播廣告類
•(1)以mp3或wma格式參賽,作品長度以45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廣告間請間隔1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並填寫完整之普通話對白/旁白文字。
•(3)參賽作品請存於光碟中,檔案名稱同於平面類(4)之規定。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五、動畫廣告類
•(1)作品長度以45秒以內(含)為限。
•(2)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1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參賽作品請提供動畫代表圖檔。同一系列之作品,請繳交五種格式:
•a. 動畫作品代表小圖或截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10K,圖檔寬度90pix,RGB色彩。(圖檔可截取該動畫作品畫面之截取圖或自行設計提供)。
•b. 動畫作品之代表大圖
•*jpg或gif檔,解析度72pi,檔案大小不超過50K,圖檔尺寸600x375pix (寬度x高度),RGB色彩。
•c. 動畫作品之電子檔,請選擇以下格式擇一繳交
•mpeg2 或 avi 或mov格式
•尺寸一律為720**480 NTSC標準(過大或過小皆會被縮放,影響播放效果,請特別留意,否則後果自負)。
•(4)參賽同一系列作品,請存於光碟片郵寄給主辦單位。
•(5)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檔案名稱同平面類(4)之規定。
•(6)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作品繳交時需附一份完整報名表格併同光碟,一併繳交執委會。 請於線上填寫完整對白,以利評審評選。
(7)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六、環境媒體運用類(指戶外可見的廣告媒介的運用,而整體呈現的廣告設計,需能將周圍的環境一併考量融入廣告主題設計上)
作品可以用平面或多媒體形態呈現,媒體廣告介面以:燈箱、車體、電子看板(LED顯示屏)、牆面等介面,呈現時需有融入環境的整體圖像。
•平面稿形式:除提供設計稿外,需另行提供與現場實景結合的效果圖,平面圖檔規格及命名方式請參照「平面類」方式繳交。
•多媒體形態:請參照影片、動畫格式繳交作品。
•需另附創意及整理環境說明,請於報名表五詳細填寫,並將表五列印浮貼於正面左上角、若為多媒體呈現,除填寫外需另在作品前面製作一畫面註明:環境運用創作說明。
•七、技術類:
(1)凡以平面作品參加技術類者,皆需繳交二份輸出作品,其餘請繳交一份即可。
•(2)報名文案對白項者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文案,以利評審評選。
•八、本屆指定品牌類
•1.行銷企劃類:
•A、行銷企劃書,以A4白紙為主,頁數15頁以內(可雙面),不含封面及封底,附錄資料,字數、字型及格式等皆不限。
•B、請一併燩交資料電子檔光碟
•2.其它:作品規格要求請詳見策略單
收件:
•一、日期:
•線上報名截止日期:2010年2月25日(一)~2010年4月9日
•作品繳交截止日期:2010年2月25日(日)~2010年4月16日(以郵寄日戳記為憑)
•二、繳件方式:
•(1)通訊:將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妥善包裝好寄至本會。
•(2)現場繳件:將報名費、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親送本會。
•(集中收件時間: 4月12-16日10:00至18:00,地點: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2樓)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timesawards.com 。
•(1)請點選「時報金犢獎」,選取「第十九屆時報金犢獎」畫面將出現本屆金犢獎專屬網頁,進入台灣及海外地區報名。
•(2)請點選「線上報名」,進入報名網頁。
•(3)可個人或小組團體報名,小組報名請推選一位為聯絡人,報名時請先輸入聯絡人身分證字號,填寫聯絡人資料,再進行作品資料輸入。
•(4)以「另存新檔」功能備份儲存您的報名資料。
報名繳交文件:
•表一、參賽作品明細表及約定聲明書,請務必簽名及蓋章。
•表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每位小組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未滿二十歲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務必隨報名表繳交;請貼於規定表格內)
•表三、付款書及報名費用(匯款請附收據);繳件前請先確認是否轉帳成功。
•表四、報名表(每件作品請繳交二份,一份隨件繳交,另一份貼於作品表板後或附於光碟盒內)。
•表五、作品主旨(創作理念說明)及旁白說明及環境運用類環境創作說明。
•特別說明:繳交作品請併同表一~表五及作品電子檔光碟(有平面作品輸出稿者請附實體作品),若所附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報名費用:
•台灣地區:
•一、 單件作品每件200元新台幣,系列2件300元新台幣,系列3件400元新台幣。
•二、 若平面作品需執委會提供輸出服務,需另加輸出處理費用:規格A3,作品每件150元新台幣。
•海外地區: 依海外辦法另行規定辦理。
•
繳費方式:
•現金:請親至本會繳款。
•現金袋: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以『掛號』寄至本會,請務必於現金袋內註明「報名聯絡人姓名、身份證字號及作品編號」。
•ATM轉帳:轉帳完成後將ATM繳款收據(請寫上報名作品之聯絡人姓名)附於報名表上郵寄至本會,以利對帳。
•銀行行名:華南銀行萬華分行 銀行代碼:008
•帳號:線上報名後,系統將自動呈現於付款書上
評審:
•一、 日期:
•第一階段評審:2010年5月6日(四)、7日(五)地點:台灣 ; 2010年5月15日(六)、16日(日) 地點:大陸
第二階段評審:2009年5月20日(四)、21日(五)地點:大陸
•
二、 辦法:
•第一階段評審:採取大評審團制,並分組評比,選取其中15%-20%入圍,進入複審。
•第二階段評審:
•(1)由複決審評審團針對入圍作品給分,並選取20%-25%入選,進入決審。
•(2)行銷企劃類入圍者於評審現場提案競賽,每組20分鐘,形式不拘
•(3)決審:由評審委員採討論方式進行,選出各項得獎者。
•(4)總決審:於所有金犢獎中,選出一名年度最佳金犢獎。
頒獎典禮:
•台灣及其它地區:預定2009年5月29日 (六) (台北縣政府多功能集會堂)。 (錄影轉播)
大陸地區:預定2009年6月6日 (日) 北京
本會資訊:
•時報金犢獎執行委員會
•台灣:
•地址:台灣台北市108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B4
•聯絡電話:002-886-2-2308-7111轉6238、6239、6247 鍾小姐、余小姐、林小姐
•聯絡傳真:002-886-2-2308-6974
•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電子郵件:cow@mail.chinatimes.com.tw
•大陸:
•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8號現代城C座504
•聯絡電話:002-8610- 8589-0089 刘欣
•聯絡傳真:002-8610-8589-5782
•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電子郵件:jindujiang@126.com
[5/1][5千歐元]Electrolux工業設計大賽
[5/1][5,000歐元]Electrolux工業設計大賽
想在倫敦和世界各國的工業設計菁英切磋大膽想法和和精彩創意嗎?即日起至5/1截止,把你最具無限創意的作品上傳至Electrolux官網,就有機會前往倫敦參與這場工業設計的響宴。3/12(五)下午三點半在台灣科技大學視聽館,特地邀請到Electrolux國外設計總監來台演講(題目:伊萊克斯設計的DNA),以及歷年設計大賽回顧和2010年比賽主題說明,歡迎有興趣的同學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請洽樺舍公關Vicky 0911222951)。
瑞典Electrolux公司為培植並發掘世界各地優秀頂尖之設計人才,於2003年成立的Design Lab,每年在全球舉辦設計競賽,這是一個給青年學子秀出自己的舞台,Electrolux邀請全球工業設計學系的學生一起來發想未來家電設備,提出他們的精彩創意、大膽想法和解決方案!
Design Lab 設計競賽匯集了來自全球的創新概念與設計者,這場國際級的設計競賽每年都有不同主題,在世界不同國家舉行決賽,無論是2009年的倫敦、2007年巴黎或2004年的紐約都激盪出非常精彩的創意火花,去年的Electrolux Design Lab 2009 就有900件設計參與競賽,在全球選出共25件作品進入半決選,有8件進入總決選,進入決選的設計會於倫敦由專業的團隊實際展現設計概念,製作成動畫及模型實際展現,讓每一位實力堅強的青年學子可以把無限創意付諸實現,再由一群設計專家進行評選,參與Electrolux Design Lab設計競賽不但是一個展現自我及設計理念的絕佳機會,還有六個月在Electrolux全球設計中心的有薪實習機會等著你!
今年,鑒於目前全球各地的城市化現象仍持續上升,無論是實質或潛在的土地利用價值,都值得進一步探索開發,我們正進入尋找The 2nd Space Age!傳統的居家設計,如根據特定功能給予特定空間,這樣的老舊觀念正被逐步推翻,隔絕空間的障礙漸漸被移除於設計中,任何空間的應用都將更趨實用,因此最新的建築趨勢,不但要整合綠能及城市景觀,還要達到零排放和可自我供給能源的建築設計,如此重新詮釋過的城市住宅提供了未來工業設計規劃的新刺激。
你對未來人們即將會面對到洗衣、烹飪或保存食物等家事運用上有任何的新奇想法和創意點子嗎?千萬不可錯過今年瑞典Electrolux所舉辦的Electrolux Design Lab 2010!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5月01日截止。
參賽對象:全球工業設計學系的大學生及研究生。
參賽辦法:
請至以下網頁填寫報名表單,上傳作品。(此為個人賽,每個參賽者僅能呈遞一個作品。)
http://www.electroluxdesignlab.com/index.php/the-competition/register-entry/
請填寫「報名確認單」回傳至台灣櫻花進口事業處,以便存查。
上傳格式:PDF檔案,小於2MB
上傳內容:作品圖像,並以英文說明設計概念及消費者的洞見(消費者需求的解決之道)
注意事項:
l 若您的作品進入決賽候選名單,Design Lab將會請您提供高畫質的圖檔。
l 若Design Lab通知您已進入決賽,在接到通知後的48小時,會要求您證實您的學生身份。
l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己的創作,尚未量產,尚未發表過,展覽過。
總決選日期與地點:2010年9月在倫敦
獎金:
l 第一名:5,000歐元 +六個月於Electrolux全球設計中心總部的有薪實習
l 第二名:3,000歐元
l 第三名:2,000歐元
台灣地區額外獎勵:(由伊萊克斯廚房家電總代理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l 獲選為前8名 Top 8: 新台幣$50,000
l 獲選為前25名 Top 25: 新台幣$30,000
其他資訊:
Design Lab全球官網
www.electrolux.com/designlab
台灣地區相關資訊可至
www.sakura.com.tw/import/electrolux
台灣地區相關問題可洽
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聯絡人:劉軒華
聯絡電話:04-23712255分機819
傳真號碼:04-23278488
行動電話:0958-436288
E-mail: 1002690@sakura.com.tw
想在倫敦和世界各國的工業設計菁英切磋大膽想法和和精彩創意嗎?即日起至5/1截止,把你最具無限創意的作品上傳至Electrolux官網,就有機會前往倫敦參與這場工業設計的響宴。3/12(五)下午三點半在台灣科技大學視聽館,特地邀請到Electrolux國外設計總監來台演講(題目:伊萊克斯設計的DNA),以及歷年設計大賽回顧和2010年比賽主題說明,歡迎有興趣的同學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請洽樺舍公關Vicky 0911222951)。
瑞典Electrolux公司為培植並發掘世界各地優秀頂尖之設計人才,於2003年成立的Design Lab,每年在全球舉辦設計競賽,這是一個給青年學子秀出自己的舞台,Electrolux邀請全球工業設計學系的學生一起來發想未來家電設備,提出他們的精彩創意、大膽想法和解決方案!
Design Lab 設計競賽匯集了來自全球的創新概念與設計者,這場國際級的設計競賽每年都有不同主題,在世界不同國家舉行決賽,無論是2009年的倫敦、2007年巴黎或2004年的紐約都激盪出非常精彩的創意火花,去年的Electrolux Design Lab 2009 就有900件設計參與競賽,在全球選出共25件作品進入半決選,有8件進入總決選,進入決選的設計會於倫敦由專業的團隊實際展現設計概念,製作成動畫及模型實際展現,讓每一位實力堅強的青年學子可以把無限創意付諸實現,再由一群設計專家進行評選,參與Electrolux Design Lab設計競賽不但是一個展現自我及設計理念的絕佳機會,還有六個月在Electrolux全球設計中心的有薪實習機會等著你!
今年,鑒於目前全球各地的城市化現象仍持續上升,無論是實質或潛在的土地利用價值,都值得進一步探索開發,我們正進入尋找The 2nd Space Age!傳統的居家設計,如根據特定功能給予特定空間,這樣的老舊觀念正被逐步推翻,隔絕空間的障礙漸漸被移除於設計中,任何空間的應用都將更趨實用,因此最新的建築趨勢,不但要整合綠能及城市景觀,還要達到零排放和可自我供給能源的建築設計,如此重新詮釋過的城市住宅提供了未來工業設計規劃的新刺激。
你對未來人們即將會面對到洗衣、烹飪或保存食物等家事運用上有任何的新奇想法和創意點子嗎?千萬不可錯過今年瑞典Electrolux所舉辦的Electrolux Design Lab 2010!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5月01日截止。
參賽對象:全球工業設計學系的大學生及研究生。
參賽辦法:
請至以下網頁填寫報名表單,上傳作品。(此為個人賽,每個參賽者僅能呈遞一個作品。)
http://www.electroluxdesignlab.com/index.php/the-competition/register-entry/
請填寫「報名確認單」回傳至台灣櫻花進口事業處,以便存查。
上傳格式:PDF檔案,小於2MB
上傳內容:作品圖像,並以英文說明設計概念及消費者的洞見(消費者需求的解決之道)
注意事項:
l 若您的作品進入決賽候選名單,Design Lab將會請您提供高畫質的圖檔。
l 若Design Lab通知您已進入決賽,在接到通知後的48小時,會要求您證實您的學生身份。
l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己的創作,尚未量產,尚未發表過,展覽過。
總決選日期與地點:2010年9月在倫敦
獎金:
l 第一名:5,000歐元 +六個月於Electrolux全球設計中心總部的有薪實習
l 第二名:3,000歐元
l 第三名:2,000歐元
台灣地區額外獎勵:(由伊萊克斯廚房家電總代理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l 獲選為前8名 Top 8: 新台幣$50,000
l 獲選為前25名 Top 25: 新台幣$30,000
其他資訊:
Design Lab全球官網
www.electrolux.com/designlab
台灣地區相關資訊可至
www.sakura.com.tw/import/electrolux
台灣地區相關問題可洽
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聯絡人:劉軒華
聯絡電話:04-23712255分機819
傳真號碼:04-23278488
行動電話:0958-436288
E-mail: 1002690@sakura.com.tw
2010年2月21日 星期日
[3/31][禮券1仟2]2010年慈濟基金會環保二十年 靜思語漫畫、書法比賽
[靜思禮券壹仟貳佰元]2010年慈濟基金會環保二十年 靜思語漫畫、書法比賽
一、活動主旨:為推廣慈濟人文,傳揚 證嚴上人靜思語,藉以辦理漫畫及書法比賽,期能達到潛移默化涵養學生之高尚品格。
二、主辦單位:慈濟基金會、慈濟大學
三、承辦單位:慈濟基金會教育志業發展處
慈濟技術學院、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慈濟大學實驗國民小學、
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臺南市私立慈濟國民小學、
泰國清邁慈濟學校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
慈濟基金會人文志業發展處、宗教處
五、作品主題:
(一)環保。
(二)恭錄證嚴法師靜思語(第一、二、三集)。
六、作品規格:
(一)四格漫畫:以四開(39x54公分 )圖畫紙。
(二)書法:書法作品大小為對開〈35公分 x135公分 〉宣紙〈不可用彩宣〉直式書寫。
(三)繪畫:僅限幼稚園學童參加。
(四)作品皆不裝裱。
七、參加對象:慈濟基金會教育志業體、慈濟希望工程援建學校、全球慈濟人文學校、全球慈濟幼兒園、慈濟教育志業社會教育推廣單位、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
八、比賽組別:
(一) 幼稚園組
(二) 國小低年級組
(三) 國小中年級組
(四) 國小高年級組
(五) 國中組
(六) 高中組
(七) 大專組
(八) 社會組
九、錄取名額:每組擇優錄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若作品未達水準,得經評審委員同意予以從缺。
十、收件日期:2010年3月8日至31日。
十一、收件地點:(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1號,慈濟基金會教育志業發展處(承辦人:溫昇樺 \ 電話:(03)8565301#1723 \ E-mail:bblwen@mail.tcu.edu.tw)
十二、獎勵:每組錄取名次與獎金如下:
第一名:1名,靜思禮券壹仟貳佰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靜思禮券捌佰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靜思禮券伍佰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佳 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十三、附則:
(一)參加比賽作品,不予退還。
(二)送件時需繳交報名表(附件一),作品標示表(附件二,請貼於作品背後右下角),作品說明表(附件三),讓與同意書(附件四)。各項報名資料亦請填寫詳實。
(三)作品需採單位報名,並請單位承辦人及主管核章。
(四)所有作品皆不落款,落款者不列入參賽。
實施要點
http://www.edu.tw/files/bulletin/E0001/990210-01-add1.doc
一、活動主旨:為推廣慈濟人文,傳揚 證嚴上人靜思語,藉以辦理漫畫及書法比賽,期能達到潛移默化涵養學生之高尚品格。
二、主辦單位:慈濟基金會、慈濟大學
三、承辦單位:慈濟基金會教育志業發展處
慈濟技術學院、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慈濟大學實驗國民小學、
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臺南市私立慈濟國民小學、
泰國清邁慈濟學校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
慈濟基金會人文志業發展處、宗教處
五、作品主題:
(一)環保。
(二)恭錄證嚴法師靜思語(第一、二、三集)。
六、作品規格:
(一)四格漫畫:以四開(39x54公分 )圖畫紙。
(二)書法:書法作品大小為對開〈35公分 x135公分 〉宣紙〈不可用彩宣〉直式書寫。
(三)繪畫:僅限幼稚園學童參加。
(四)作品皆不裝裱。
七、參加對象:慈濟基金會教育志業體、慈濟希望工程援建學校、全球慈濟人文學校、全球慈濟幼兒園、慈濟教育志業社會教育推廣單位、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
八、比賽組別:
(一) 幼稚園組
(二) 國小低年級組
(三) 國小中年級組
(四) 國小高年級組
(五) 國中組
(六) 高中組
(七) 大專組
(八) 社會組
九、錄取名額:每組擇優錄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若作品未達水準,得經評審委員同意予以從缺。
十、收件日期:2010年3月8日至31日。
十一、收件地點:(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1號,慈濟基金會教育志業發展處(承辦人:溫昇樺 \ 電話:(03)8565301#1723 \ E-mail:bblwen@mail.tcu.edu.tw)
十二、獎勵:每組錄取名次與獎金如下:
第一名:1名,靜思禮券壹仟貳佰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靜思禮券捌佰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靜思禮券伍佰元,另頒發獎狀乙紙。
佳 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十三、附則:
(一)參加比賽作品,不予退還。
(二)送件時需繳交報名表(附件一),作品標示表(附件二,請貼於作品背後右下角),作品說明表(附件三),讓與同意書(附件四)。各項報名資料亦請填寫詳實。
(三)作品需採單位報名,並請單位承辦人及主管核章。
(四)所有作品皆不落款,落款者不列入參賽。
實施要點
http://www.edu.tw/files/bulletin/E0001/990210-01-add1.doc
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
[3/15][1萬]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徵選活動
http://tw.myblog.yahoo.com/alenkimo/article?mid=1121&prev=-1&next=1120
[3/15][1萬]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徵選活動
有關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徵選辦法,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9年3月15日止,歡迎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皆可參加該活動,詳情請至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網站(http://www.twpaa.org.tw)查詢。
<<
一、設計要點
(一)LOGO應表現出專利師專業及熱忱之精神。
(二)LOGO設計可依設計需求包含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Taiwan Patent Attorneys Association、TWPAA等字樣(非必要)。
(三)LOGO形式為平面彩色,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要適用於電子媒介之傳播與再創作。
二、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
三、評選方式
1. 評審標準:主題意象契合性40%;創意及整體造型30%;美感及應用可行性佔30%。
2. 由本會理、監事於4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中共同票選產生前三名;若無滿意作品可從缺。
四、徵選作品規格
1. 請以A4(21cm×29.5cm)尺寸直式之紙張(不限材質),彩色輸出或繪製圖像。圖檔請提供LOGO.jpg檔,解析度300dpi格式。
2. 請就設計涵意、造型及特色,以文字加以說明(以500字為限)。
五、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
1. 請至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活動網址:http://www.twpaa.org.tw 。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9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 收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郵寄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 投稿作品需檢附:報名表1份、著作權財產權讓與同意書1份、圖案設計圖A4紙本1份、作品光碟1張。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3. 報名表中需填寫個人資料並附上300字以內之文字闡釋創作理念,參選著作人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六、獎項獎金
第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及獎狀乙紙。
七、得獎公佈
(一)99年4月30日前將得獎名單公告於本公會網站。
(二)頒獎日期以電話、e-mail方式另行通知。
八、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一)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二)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三)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本公會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遞補。
(四)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公會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授權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得獎作品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五)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六)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佈補充之。
活動洽詢: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電話:02-2571-0150轉330)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LOGO徵選報名表
主題名稱:
內容涵意及特色說明(限300字以內):
作者姓名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手 機
E-mail
備 註
註:為契約第十二條第四款所指之乙方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立同意書人 所完成之作品(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設計),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並承諾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此證。
立同意書人: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3/15][1萬]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徵選活動
有關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徵選辦法,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9年3月15日止,歡迎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皆可參加該活動,詳情請至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網站(http://www.twpaa.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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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計要點
(一)LOGO應表現出專利師專業及熱忱之精神。
(二)LOGO設計可依設計需求包含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Taiwan Patent Attorneys Association、TWPAA等字樣(非必要)。
(三)LOGO形式為平面彩色,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要適用於電子媒介之傳播與再創作。
二、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
三、評選方式
1. 評審標準:主題意象契合性40%;創意及整體造型30%;美感及應用可行性佔30%。
2. 由本會理、監事於4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中共同票選產生前三名;若無滿意作品可從缺。
四、徵選作品規格
1. 請以A4(21cm×29.5cm)尺寸直式之紙張(不限材質),彩色輸出或繪製圖像。圖檔請提供LOGO.jpg檔,解析度300dpi格式。
2. 請就設計涵意、造型及特色,以文字加以說明(以500字為限)。
五、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
1. 請至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活動網址:http://www.twpaa.org.tw 。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9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 收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郵寄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 投稿作品需檢附:報名表1份、著作權財產權讓與同意書1份、圖案設計圖A4紙本1份、作品光碟1張。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3. 報名表中需填寫個人資料並附上300字以內之文字闡釋創作理念,參選著作人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六、獎項獎金
第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及獎狀乙紙。
七、得獎公佈
(一)99年4月30日前將得獎名單公告於本公會網站。
(二)頒獎日期以電話、e-mail方式另行通知。
八、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一)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二)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三)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本公會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遞補。
(四)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公會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授權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得獎作品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五)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六)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佈補充之。
活動洽詢: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電話:02-2571-0150轉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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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為契約第十二條第四款所指之乙方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立同意書人 所完成之作品(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設計),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並承諾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此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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