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

[3/15][1萬]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徵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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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萬]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徵選活動

有關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徵選辦法,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9年3月15日止,歡迎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皆可參加該活動,詳情請至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網站(http://www.twpaa.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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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計要點

(一)LOGO應表現出專利師專業及熱忱之精神。
(二)LOGO設計可依設計需求包含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Taiwan Patent Attorneys Association、TWPAA等字樣(非必要)。
(三)LOGO形式為平面彩色,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要適用於電子媒介之傳播與再創作。
二、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
三、評選方式
1. 評審標準:主題意象契合性40%;創意及整體造型30%;美感及應用可行性佔30%。
2. 由本會理、監事於4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中共同票選產生前三名;若無滿意作品可從缺。
四、徵選作品規格
1. 請以A4(21cm×29.5cm)尺寸直式之紙張(不限材質),彩色輸出或繪製圖像。圖檔請提供LOGO.jpg檔,解析度300dpi格式。

2. 請就設計涵意、造型及特色,以文字加以說明(以500字為限)。
五、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
1. 請至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活動網址:http://www.twpaa.org.tw 。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9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 收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郵寄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 投稿作品需檢附:報名表1份、著作權財產權讓與同意書1份、圖案設計圖A4紙本1份、作品光碟1張。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3. 報名表中需填寫個人資料並附上300字以內之文字闡釋創作理念,參選著作人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六、獎項獎金

第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及獎狀乙紙。

七、得獎公佈

(一)99年4月30日前將得獎名單公告於本公會網站。
(二)頒獎日期以電話、e-mail方式另行通知。

八、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一)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二)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三)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本公會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遞補。
(四)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公會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授權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得獎作品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五)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六)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佈補充之。
活動洽詢: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電話:02-2571-0150轉330)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LOGO徵選報名表

主題名稱:

內容涵意及特色說明(限3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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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註:為契約第十二條第四款所指之乙方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立同意書人 所完成之作品(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Logo設計),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並承諾對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此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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